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《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》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为深入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,提高全市医疗机构药物警戒能力水平,10月12日下午,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医疗机构药物警戒工作推进会。扬子江药业集团全力支持并积极参与此次会议,扎实推进企业药物警戒工作。
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萍在会上强调,要加快构建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作为专业技术机构、持有人和医疗机构依法履行相关责任的“一体两翼”工作格局,更好地推进我市药品监管监测工作开展。她指出,各级监管监测部门、各医疗机构要认清药物警戒新形势,把握工作重点,打造专业的药物警戒监测团队,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围绕学习贯彻《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》,扬子江药业集团在9月份组织开展了“药物警戒日”系列活动,增强了全员药物警戒意识。集团积极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责任,搭建起近30人规模的药物警戒团队,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药物警戒体系,建立了一套涵盖“信息收集”“数据分析”“信号管理”“风险防控”以及“临床安全性研究的主动发起”为一体的“药品安全性风险防控机制”。
目前,扬子江药业集团已初步建成了“内线+区域”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双驱联动机制,构建了区域不良反应/事件快速响应通道,后续将进一步与药监部门、医疗机构开展药物警戒相关合作,主动发起安全性相关研究,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安全用药需求。
(医药经营总公司 韩俊)